普法讲座

事实为依据,用数据说话

近乎“完美的借条”长这样

来源:蒙达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3-24点击量:573

2020年12月31日,最高院再次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修改包括了利率上限的保护,以及借贷关系中利息的计算方法等。那么,在新的司法解释下,我们应该在借贷活动中注意什么,在借款的时候如何写一份完美的借条呢?

内蒙古蒙达律师事务所李宁律师给出了答案及重点【注意事项】:

 

 

 

1、最好不要写成“欠条”! 欠条仅仅反映的是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借条是反映借贷关系最有用的凭证。

2、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如果写明用于家庭生活开支或者家庭生产经营,可依据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法条请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当然,还有一种更为简洁的方法就是要求夫妻双方在借条上共同签字认可。

3、交付方式一定要写明!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

4、借贷双方的关系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被认定为“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职业放贷人。

5、写明出借人有利于明确债权债务关系。

6、借款金额以大小写的方式书写可以避免后期篡改借条。

7、利息的保护上限有所改动,根据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不再是传统的“两线三区”。

8、约定了借款期限可以有助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随之而来的也要注意主张权利的时效问题,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所以要么不注明,要么需要积极主张权利。

9、约定逾期利息可以在借款期限到期后对借款人起到一个警示作用。

10、实现债权的费用也可以约定由借款人承担,这样就不用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犹豫不决。

11、送达条款是非常重要的,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债务人躲债的情况也不会担忧。这样就可以避免经历漫长的法院公告期。

12、随着微信的普及,在许多诉讼中,微信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等都成为诉讼的关键证据。如果在借条上、或者合同中直接约定了对方的微信号,那么当发生纠纷时,该微信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是债务人本人的微信号,上面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就都能够核实了。

13、借款人的签字一定不可以代签,需要写全名并与身份证所载姓名一致(不可以写小名、外号等),且需附身份证号。同时还要让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

注意到以上几点,一份借条就会变得近乎完美。

如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内蒙古蒙达律师事务所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咨询电话:0471-439-1234。


友情链接:

普法讲座

新闻列表

咨询热线


0471-439-1234

企业邮箱: md@mdlaw.com.cn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24小时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