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专业化、精品化的律师事务所,确保本所律师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内蒙古蒙达律师事务所开展“律政清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宣讲的学习,按照高于行业规范的标准制定本所律师执业规范,要求成熟律师以自身为榜样,新实习律师从业初就以高要求严于律己,全体律师(含实习律师、律师助理)遵照执行。
会议由内蒙古蒙达律师事务所粱炜主任主持进行,会议围绕以下三大方面,15个小点深入学习:
一、本所律师(包括实习律师)不得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
1.不得向法官行贿。
2.不得接受法官介绍的案源,向法官支付好处费。
3.不得宴清法官或打探案情。
4.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二、本所律师(包括实习律师)不得违法违规执业
1.不得恶意炒作案件。
2.不得扰乱法庭秩序。
3.不得违规披露案件信息。
4.不得以不当手段承揽业务,私自收案收费。包括:①虚假宣传。②抵毁其他律师。③虚假承诺等。
5.不得违规风险代理。例如:人身损害赔偿、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
6.不得影响案件依法办理。
7.不得代理案件不尽责不尽心尽力。
8.不得侵害委托人权益。
9.不得恶意串通,实施虚假诉讼。
10.不得虚假宣传。例如:以胜诉率承诺当事人、隐瞒实习律师身份、虚假宣传自己案件经验等。接待当事人,要实事求是。
11.禁止双方代理。要将风险告知当事人并签署风险告知书。
关于本所法律咨询:
1.熟知《律师职业规范》,要一听、二记、三归纳、四解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标准进行法律服务。
2.要热情接待当事人,态度和蔼,服务诚恳,认真细致,不因事小、无偿而敷衍。
3.认真做好接待记录,当接待群体性客户时,律师应当平息矛盾,引导当事人以理智、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不得向当事人提供上访建议。